室外消防管道布置的要求
2018年02月24日浏览:3341次
(1)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,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/。时,可布置成枝状。但对于非高层建筑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/s时,可布置成枝状;由于环状管网的干线彼此相通,水流四通八达,供水安全可靠,并且其供水能力比枝状管网供水能力大1.5~2.0倍(在管径和水压相同的条件下),因此一般情况下,凡担负有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网,均应布置成环状管网,以确保消防给水。
(2)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,进水管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,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,其余的干管应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。在工业企业内,当停止(或减少)生产用水会引起火灾或爆炸等二次事故时,其余输水管应保证100%的生产、生活、消防用水量。生产、生活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,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。
(3)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,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5个,阀门应设在三通、四通分水处,并按(n一1)的数目原则设置(”值三通为3,四通为4)。
(4)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。
(5)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可利用市政管道共同构成室外环网。